2021年四川内江隆昌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6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1-05-26 15:35:19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上半年隆昌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6名,经汇总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港澳居民参加公开招聘时所涉及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按规定认定,不受学习形式限制。本次考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相应的本科学历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本次为编制内公开考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隆昌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申请加分的服务期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6月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限制招录(聘)的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隆昌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8:00至2021年6月10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二)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考聘公告》及《隆昌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考聘公告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只进行照片审核。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核,集中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原件审查以及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

⑴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⑵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⑶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和考聘主管机关后再决定是否填报该岗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中午12:00止)。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审核。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照片审核:照片审核由隆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时间为2021年6月3日上午8:00至2021年6月11日中午12:00止。审核单位一般在1日内对报考者在网上所传照片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规定时间内(2021年6月11日中午12:00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者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21年6月12日(截至24:00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1年6月21日8:00至2021年6月25日24:00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33号,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2-8119805)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本次考聘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的笔试均为公共科目笔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隆昌市人事考试考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其中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除外)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考聘,笔试公共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人员,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 加2分,其中“大学生村官”被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但政策性加分(含“大学生村官”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5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832-3966298),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非原件,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官”、“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另行加分的,须提供评为优秀的证书等材料。

(3)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有关记功奖励等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6月26日举行,具体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内江市人社局如需对考务日程(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内江人事考试网适时将发布补充公告,敬请考生关注。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在隆昌市人事考试考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除外)面试比例形成差额即可。

3、资格审查: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网上打印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将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聘面试环节能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8、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笔试面试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工作由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同一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及行业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同一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因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

公示结束,乡镇卫生院涉及选岗的部分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等,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等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隆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其中: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组 0832-3903227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应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便查验。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0832-3966298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832-3900552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隆昌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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