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编外汽车驾驶人员公告
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汽车驾驶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单位公车驾驶工作;
(二)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三)年龄要求:30-40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驾驶证要求:具有C1及以上驾照;
(五)驾龄及驾驶技术要求:具备10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意识强;
(六)持有建筑施工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和初级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的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有过被开除处分记录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并提交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编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现场报名地点: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行政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杜家街806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0-3252225、18281190816;
(三)线上报名时间及方式: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时间同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电子件”投递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邮箱:609887539@qq.com);超过报名规定时间投放到邮箱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四、个人资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应由原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驾驶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进行资格审核。线上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试程序。
五、考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考试时间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内容为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
(三)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综合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综合考试结束后,对将进入体检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个人等原因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对考试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和因个人等原因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八、体检合格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试用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单位将按照聘用规定程序先予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30日之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试用。工资待遇参照我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3252225
监督电话:0830-3333632
附件:泸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编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