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崇仁县人民医院招聘98人公告
为加强崇仁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崇仁县人民医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备案制医护人员98名,其中临床43名、护理38名、医技17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医疗、医技岗位,初级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护理岗位,初级职称者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30周岁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2021年5月31日17: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报考人员带相关资料到崇仁县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5.笔试(占总成绩的50%)
应试者凭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
(1)笔试内容:临床、医技、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崇仁发布、崇仁就业创业、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崇仁发布、崇仁就业创业、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到报考岗位平均分及以上的确定为面试入闱人员。
6.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崇仁发布、崇仁就业创业、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各岗位面试开考最低人数比例为1:2;若达不到此比例时,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评委: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有关专家组成。
(5)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按评委评定的分数
求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即考生的面试成绩。
7.入闱公示
(1)面试对象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笔试、面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崇仁发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公示。
8.体检
全部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一次。
9.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程序,由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0.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发布、崇仁就业创业、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备案制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卫健委统一管理。
六、工资待遇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备案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参保。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崇仁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邹凯任组长,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丁满江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少飞、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股长刘顺保、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何小清、县卫健委副主任吴余良、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曾丽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崇仁县人民医院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医院缪小春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崇仁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4-6322393。
附: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表
序 |
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数 |
资格条件 |
其他资格条件 |
||
专业类别 |
学历 |
年龄 |
||||
1 |
护士 |
38人 |
护理学、涉外护理、助产 |
中专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1、崇仁县籍户口者,同等分数优先。 2、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者 3、三级综合性医院规培一年以上或二级综合性医院工作经历二年以上者同等分数优先考虑。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曾在我院就职因违反医院工作制度被辞退的不予报名。 |
2 |
心血管神经内科 |
心内1人神内1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3 |
呼吸消化科 |
2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4 |
肾内科 |
2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5 |
重症医学科 |
2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6 |
急诊科(胸痛中心) |
5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7 |
普外神经外科 |
3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8 |
骨科 |
骨科1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9 |
泌尿外科 |
泌尿外科1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0 |
妇产科 |
7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1 |
儿科 |
5人 |
临床医学 |
大专以上本科优先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2 |
五官科 |
眼科1人耳鼻喉科1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3 |
康复科 |
2人(神经内科方向)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4 |
内窥镜室 |
1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5 |
碎石中心 |
1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6 |
麻醉科 |
2人 |
临床麻醉专业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7 |
功能科 |
B超4人 |
临床医学或影像医学专业 |
大专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病理1人心电图3人 |
临床医学 |
|||||
18 |
检验科 |
1人 |
检验专业 |
大专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检验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19 |
放射科 |
2人 |
影像医学专业 |
大专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20 |
CT核磁共振 |
3人 |
影像医学专业 |
大专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或规培证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21 |
药械科 |
3人 |
药学专业 |
大专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有药师资格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22 |
口腔科 |
1人 |
口腔专业 |
大专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证者同等分数优先 |
23 |
肿瘤科 |
4人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执业医师资格及1-3年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
备注:1.年龄:医疗、医技岗位,初级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护理岗位,初级职称者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30周岁为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3.原则上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凡优秀者可放宽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