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3人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2021年招聘120驾驶员及药剂科库工简章
根据医院近期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30周岁至45周岁指1990年6月1日到1975年6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上指1980年6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发布信息:本次招聘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8:30-12:00 14:30-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用身份证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
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5. 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地址: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18号)行政科研楼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携带: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驾驶本原件、复印件。
(5)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参保当地社保局开具)。
(6)近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当地交警大队开具)。
(7)无犯罪记录证明(考试合格后开具)。
(8)三张一寸彩色近照。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将一
律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体检和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试用期: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八)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九)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十)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十一)本次考试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十二)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医院网址:http://www.nmgfybjy.org.cn/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18号(哈拉沁路以东、北二环快速路以北)
电子邮箱:nmgfyrsk@126.com
联系电话:0471-6691041
监督电话:0471-63570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附件: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招聘120驾驶员及药剂科库工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