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和民政工作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沾益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精神,经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数量。
1.招聘岗位类别: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三类。
2、招聘数量: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1人;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4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人(金龙街道、菱角乡)。
每人只可选择1个类别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无效。
(二)人员身份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属区民政局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2、工资及待遇: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项社会保险按照云南省社平工资标准预算;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3700元每月(含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3、所招聘人员须服从区民政局的统一管理和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热爱民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未就业的(以人社部门劳动关系系统及社会保险系统为准)。
(四)报考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及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为曲靖市户口,以报名起始日(即2021年6月8日)时间为限。
(五)报考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及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均不限。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因黄赌毒等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已就业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收取100元报考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一楼民政综合服务大厅(沾益区湖西路11号)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或迁出前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曾就过业的应当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4.半身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纳入不诚信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缩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须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一楼民政综合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行政综合能力和民政业务知识(卷面100分);公文写作与运用(卷面100分)。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告。
七、资格审查与审核
1.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资格。
2.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主动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八、体检
(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公文写作与运用成绩高者优先,再并列者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优先确定: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文史类;文秘类;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体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民政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据本公告第八项第一条实施);若无人递补,则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九、聘用
(一)按照笔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岗位,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岗位由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与之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区及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由沾益区民政局委托并监督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放弃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向沾益区民政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申请表》。由于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据本公告第八项第一条实施)。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应聘人员,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055068
监督电话:0874-3065486(沾益区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doc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