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3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根据安吉县消防救援站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32名(其中战斗员26名、协助执法人员6名)。
招录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和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限男性;
(四)报考协助执法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五)年龄: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至28周岁,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由用人单位决定);报考协助执法岗位的年龄为22至30周岁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安吉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九)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部队退役土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3.具有1年及以上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具有2年及以上社会安保类行业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5.有技术专长,尤其是灭火救援员资格、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从5月24日起可通过安吉人力资源网(网站)进行查询。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技术专长资格或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6月8日。
3.报名方法: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安吉县递铺镇天荒坪北路281号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203室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合理选报职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现场考核(体能测评和面试)。如招聘岗位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核
1.本次应聘考核分体能测评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评项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3分钟)和单杠引体向上;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2.考核中体能测评占60%,具体标准详见《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面试占40%,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核(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按照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消防部门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现实表现。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
其它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并解释;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2021年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2.此次专职消防员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