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省委办公厅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从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2.省委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从事信息技术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3.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从事网络技术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4.省委行政事务保障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从事机关事务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1.省委办公厅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名。
2.省委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3.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
4.省委行政事务保障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具体岗位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历史清白,配偶及子女均未移居国(境)外;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
本公告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含当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1日9时至2021年6月17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按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①考生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考生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⑥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⑧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⑨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情况下,可按有关规定适当降低比例。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1日9时至6月18日17时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6月11日9时至6月17日17时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6月17日17时至6月18日17时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中的6个岗位(岗位代码为0101、0102、0201、0301、0302、0303)重点考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知识,3个岗位(岗位代码为0103、0304、0401)重点考察会计审计类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参加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①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2张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本人在背面签字);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④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证明材料;⑤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⑥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提供政策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上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凭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程序;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政审考察程序,通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政审考察资格,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操作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事业编制)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有关要求
1.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招聘。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执行。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委办公厅负责解释。
1. 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省委办公厅人事处,电话:0451-58002696
2.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省委办公厅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中心,电话:0451-86238001
省委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电话:0451-86601101
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电话:0451-58009919
省委行政事务保障中心,电话:0451-58002571
3.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451-53600349
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电话:0451-58002765
附件1: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