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1-05-27 17:03:45

2021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满足群众需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齐办发〔2016〕43号),经市委编委同意,市城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护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劳动湖风景区的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水域管理、市容管理、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的抚育和养护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秩序,防止各种违章行为,保证游人安全。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此次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护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知识、工作经历、服务指导能力;
3.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面向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调工作人员;
6.选调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7.计算工作经历及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8.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0日(工作日期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原件及扫描件至现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间、地点详见《2021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及扫描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及扫描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在编通知单的扫描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原件1份;
(5)3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蓝底);
(6)《报名表》(附件2)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1份;
(7)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原件及扫描件1份。
4.考生注意事项
(1)岗位选调计划与开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取消该选调岗位;
(2)选调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确认结果。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后果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6613,联系人:王晓明、曹议丹(接待报名的具体时间 8:30—11:30时,13:30—16:30时)。纪检监督电话:0452-2796832;
(4)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5)疫情期间所有考生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扫描检验龙江健康码后方可进入笔试、测试考场。考生如身体不适需告知工作人员,如明知有咳嗽、发烧等症状故意隐瞒的,将由相关部门对其追责;

(6)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实际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实际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0%,两项成绩折后之和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结合景区综合管理、户外运动服务和运动指导工作,主要测试考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户外运动保障服务能力等。笔试时间6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能力测试人选,若末位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实际能力测试人选。实际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实际能力测试
实际能力测试采取竞技体育选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等。实际能力测试由所有考生参加乒乓球类循环测试比赛,赛制为3局2胜制。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测试顺序号进入测试。每人每场测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每局胜者加30分,负者加15分,弃权为0分;前2局均胜,后1局按前2局结果计算;同时每场对被测试人员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服从测试组织安排情况进行打分,最高为10分。没有参加全部循环测试者视为弃权。全部测试结束后按每人参加测试局数的平均分数排序。
实际能力测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符合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考核人选: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体检不合格。选调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拟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公示期满如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调转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的有关要求,服从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组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事业单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doc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笔试和实际能力测试时需携带)

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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