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麻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23人公告

来源:麻城市人民政府 2021-05-27 17:08:42

2021年度麻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麻城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2021年麻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麻城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市人社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信息、通知、公告均将通过上述媒体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6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713-2911018。

2、报名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麻城市金桥大道208号麻城市人社局1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表(其中:要求有医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证书或考试合格分数单)、《2021年麻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院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共同负责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50元每科,方为报名成功并确认取得考试资格。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参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如岗位报名人数没有达到上述比例,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比例或不开考,不能开考的岗位退还考试报名费。

5、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001、002、004、005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提供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

(2)面试人员的确定。001、002、004、005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比例不足时另行研究决定。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比例及最低合格线。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列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根据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市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并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有关事项

1、组织纪律要求。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将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名日、考试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过往史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最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参加招考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6、本公告解释权属麻城市妇幼保健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

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13-2911018

麻城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2021年麻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docx

附件2:2021年麻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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