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为进一步优化干部职工队伍结构,围绕“人才强市”战略目标,实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向好向上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1〕5号)等规定,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对象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沾益管理部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宣威分中心1名(本科及以上)、富源分中心1名(本科及以上)。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等相关招聘信息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qjzfgjj.com)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其原件);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考比例、年龄条件
1.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研究生及其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6月15日止。
3.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但研究生报考需要笔试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7:00。
(二)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材料图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上传材料图片和提交审核五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2)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上传材料图片。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图片。提交人工审核的,审核期内仍可补充上传。系统允许上传的材料图片总数为10张。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招聘条件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按要求说明自己的情况。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是否为定向招聘岗位”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8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6月15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6月17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6月16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6月18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
4.网上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2021年6月20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使用微信或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5.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健康扶贫服务证》办理。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签章的《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办理。
(4)残疾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证明和未就(过)业保证书办理。
(6)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
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0日(8:30—12:00;14:30—18:00)期间,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6月25日前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6.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7.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七、笔试
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进行笔试招聘。笔试成绩仅限本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管理类》和《专业知识测试》两个科目,每个科目150分,总分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笔试试题的命制、印刷、分发、阅卷等工作须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
上午8:30—10:00综合管理类
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曲靖城区(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参照《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考生于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期间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经曲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7月13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复核并办理加分手续,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九、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4—336085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对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免笔试招聘岗位及需笔试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西路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事科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曲靖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须按要求提供学校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进入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得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在职在编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于报名时上传材料图片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资格复审、面试、录(聘)用等资格。
1.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向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向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免笔试岗位。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笔试岗位。(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2)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六)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资格复审不通过。
(七)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十一、面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
(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1年7月9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二)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取消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须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工作者做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成绩仅限本年度有效,面试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按照面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1.笔试岗位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组织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2.免笔试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组织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第二次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组织面试,直至分出面试成绩排名先后。
十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操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三、公示和录(聘)用
(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后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试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十五、重要提示
(一)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六、本方案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 0874-3360856
监督机构: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874-3127149
附件: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