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教育局面向全市选调教研员公告
湖州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教研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科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教研机构助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专业支撑作用,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教研员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此次公开选调共推出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4个教研员岗位,分别是高中生物教研员1名、中小学艺术教研员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名、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教研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或教研机构的在编在职相关学科优秀教师或教研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具备选调岗位所必需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素养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5.热爱教研员职业,近3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高中生物教研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含教研员)经历;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有论文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曾获市教学能手及以上业务荣誉称号;
(3)在全市乃至全省高中生物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中小学艺术教研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含教研员)经历;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有论文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3)具备大型活动策划、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证,具有5年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一线教学(含教研员)经历;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有论文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3)具有生涯规划、家庭治疗、青少年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4)擅长网络平台管理,具有一定的大数据分析与运用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教研员
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个及以上:
(1)具有较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测量与统计理论基础,且对评价研究感兴趣,愿意从事相关工作;
(2)具有课堂教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研究经验,或具有数据驱动教学改进研究经验,拥有相关科研成果;
(3)能编制专业的调查问卷、熟练使用1-2个专业软件分析数据;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提炼关键信息并清晰表达;
(4)具有教学管理经验,现任学校教务处副主任、主任或教学副校长。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考察、体检、公示、办理交流调动手续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推荐
报名推荐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推荐截止日当天,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报市教育局。组织推荐的需教师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个人自荐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请符合报名条件教师将填好并盖章的《湖州市教育局选调教研员报名推荐表》、两篇用于答辩的代表作(论文或论著)、重要业绩和岗位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如:市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证等,其中论文扫描件需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内容)扫描成PDF文件在规定报名推荐时间内发指定邮箱。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资格。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12日止;
2.联系人:孟育峰,电话:2052670 13957280406,E_mail:myf1088@126.com。
(二)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综合考评环节,本次选调因报名资格条件要求较高,不设定开考比例。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分两个环节,由市教育局按照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家考核和面试两个环节。专家考核主要根据本人提供的重要业绩佐证材料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师德表现、科研和管理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等。面试采用现场说课和论文答辩,上述两个环节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待专家考核环节完成后,在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环节完成后,按照专家考核成绩的60%加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考评总成绩,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四)考察审核
局党委派出考察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局党委研究审核,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体检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
(六)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对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其中考察、体检、公示、调动各环节中出现选调对象放弃等情况,允许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进行替补。交流调动完成后由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聘用。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和选调结果信息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州人才网、湖州教育网等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80(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三)对选调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政策咨询
有关本次选调工作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可向湖州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572-2398580。
湖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