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普洱宁洱县融媒体中心特殊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公告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特殊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洱县融媒体中心计划特殊招聘事业编制播音(主持)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双向选择、按需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通过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宁洱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工作人员1名。
(二)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广播电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三)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性别:限男性。
4.户籍:不限。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和不诚信行为或记录。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2021年6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4.2021年6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5.2016-2020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特殊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递补、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特殊招聘公告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宁洱电视台、“宁洱发布”微信公众号、七彩云APP(宁洱频道)等媒体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
3.报名地点:宁洱县宏远路建设巷5号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4.联系人及电话:张梦娴 0879—3232569、18187915600。
5.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
(3)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按岗位要求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获奖荣誉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资料;
(4)2021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
6.资格初审解释权:由宁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第一轮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知参加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详细时间地点等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设置
面试考官从宁洱县内抽调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应有差额。
考场邀请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进行现场监督。
3.面试内容及时间
第一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及人岗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提问、思考和回答的时间)。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并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第一轮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未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主要考察试镜播报和模拟新闻采写,面试时间为4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五)成绩计算办法
单个轮次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第一轮次面试成绩×40%+第二轮次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排前。综合成绩于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公布。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获奖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审核通过后,进入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查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意见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严格保密。
3.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特殊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二)特殊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12 个月)。
(三)疫情防控:1.面试当天,考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但在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时和在考场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2.考生“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6.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考生本人及同岗位考生转入备用面试考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备用面试考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六、招聘纪律
(一)特殊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严肃认真、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切实把优秀人才招聘到广播电视事业建设队伍中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特殊招聘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四)资格审查贯穿特殊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融媒体中心报请县2021年特殊招聘播音(主持)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六)双方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应聘人员应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并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告知相关事宜。因个人原因等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行负责。
(八)宁洱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特殊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公告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均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发布。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并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