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
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名,按照《娄底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我局已完成报名和资格初审,共有40人报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娄底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娄发〔2016〕16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订后续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国光;
副组长:罗湘斌、赵爱群;
成 员:贺文胜、李雄峰、聂肖亚、李春蕊、邓卫平、贺芳瑾、孙伟清、王克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由赵爱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燕萍、彭诗祥、袁备民同志为副主任。
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人才引进工作在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娄底市委组织部和娄底市人社局指导、管理、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实施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进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再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不限定;笔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到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在娄底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人才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5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娄底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
3.结果运用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入围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考察
考察的重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对拟引进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对象。
资格条件复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考察等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
(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娄底市财政局按考察合格对象确定拟引进人员。经研究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娄底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娄底市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单位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综合成绩第1名定编到娄底市财源建设管理办公室、第2名定编到娄底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聘用合同明确,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我局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
三、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引进。若出现未按所需岗位要求和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引进的,其引进结果无效。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形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人才引进中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参加引进的考生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由娄底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娄底市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