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红岗区人民政府 2021-06-01 08:32:28

2021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结合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人。(见《2021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须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五)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现役军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在2021年6月15日(含)前,通过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下载并填报《2021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清晰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名表》的附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hgrs2020@163.com,压缩文件和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电子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后,根据网上初审情况将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发放笔试准考证等事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红岗区政府网站相关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可进行考试。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费用为45元。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入闱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核、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四)考核与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人选,加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1、考核: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三龄两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不合格需补充人选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补充人选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有关说明

(一)符合加分政策报考人员,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明确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及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18年5月31日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时间及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红岗区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含当日)。

(三)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出现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推迟情形,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考生应提前了解并随时关注大庆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招考期间严格遵守红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专业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181、0459-2799133

附件1:2021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红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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