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系龙湾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单位,主要承担区政府指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牵头做好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在龙湾行政区域内的政策处理工作。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户籍所在地为温州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方式进行。
三、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心编外工作人员1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均可。现场报名地址:龙湾区状元街道交通中心大楼西首(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406室)
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发送至lwjtzhb@126.com,咨询电话:86966287、86966297。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表一份(附件一);
2.近期单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户主页与报名人所在页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网络报名需上传以上5项材料的电子版。
说明: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2张(背面注上姓名),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二)考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有效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再另行递补公示。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与龙湾区统一编外人员管理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龙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
本公告由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录用人事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 0577-86966297、86966287
监督电话:0577-86966277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