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双江自治县地震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双江自治县地震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双江自治县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安排;
2.具有双江自治县户籍,应届生连续失业半年以上、往届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时间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同等条件下有实践工作经验人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
2.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政府行政服务大楼附三楼县地震局办公室(3021室),联系人:李美芹联系电话:0883-76212221778721048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个人简历、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双江自治县地震局报名。
三、审核
地震局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领导班子审核。
四、体检
经局领导班子审核,由办公室通知拟招聘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拟招聘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由办公室在现有报名人员中提出意见,报局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进行增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按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县地震局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五险一金除外,每月1800元,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同类人员的福利待遇)。
七、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双江自治县地震局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单方面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双江自治县地震局有权收回录用人员原先已领取的待遇,特殊情况(考取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除外。
此公告
双江自治县地震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