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阜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人公告
阜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的公告
为提升阜蒙县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阜蒙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辅警)39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 男性,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含)后出生),身高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无口吃,体型匀称;
(五)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曾被判定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性质、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为非在编序列辅警。
(二)招聘人数39名。
(三)待遇:月工资16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聘期内阜蒙县公安局负责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岗位:阜蒙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
(二)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阜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按照招聘岗位定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至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报名地点:阜蒙县公安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主路147号阜蒙县公安局四楼412室)
(五)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岗位应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位(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岗位招聘实际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时,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1、体能测试项目为*4往返跑、立定跳远两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体能测试标准为:
4*往返跑评分表:
分值 |
往返跑成绩 |
计算单位:秒 |
|
50 |
12′8 |
45 |
13′1 |
40 |
13′4 |
35 |
13′7 |
30 |
14′0 |
25 |
14′3 |
立定跳远评分表:
分值 |
立定跳远成绩 |
计算单位:米 |
|
50 |
2.29 |
45 |
2.25 |
40 |
2.21 |
35 |
2.17 |
30 |
2.13 |
25 |
2.09 |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需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心脏病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最后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由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针对招录人民警察部分项目单独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到阜蒙县公安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终止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屁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阜蒙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收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8-8823265.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设立招聘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阜蒙县公安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主路147号阜蒙县公安局四楼412室)。
(二)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准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阜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疫情防控
报考者及工作人员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招聘过程应提前进行测温,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人:何警官18841827890
武警官 18841851987
阜蒙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阜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
身份证号 |
(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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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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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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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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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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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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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从高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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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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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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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查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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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派出所招录(警辅人员)辅警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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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招录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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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梁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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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卧凤沟所 |
1 |
|||||||||||||||
5 |
佛寺所 |
3 |
|||||||||||||||
6 |
蜘蛛山所 |
3 |
|||||||||||||||
7 |
大板所 |
1 |
|||||||||||||||
8 |
国华所 |
1 |
|||||||||||||||
9 |
富荣镇所 |
2 |
|||||||||||||||
12 |
福兴地所 |
1 |
|||||||||||||||
13 |
八家子所 |
1 |
|||||||||||||||
19 |
老河土所 |
2 |
|||||||||||||||
20 |
招束沟所 |
2 |
|||||||||||||||
21 |
苍土所 |
1 |
|||||||||||||||
22 |
大巴所 |
2 |
|||||||||||||||
23 |
沙拉所 |
2 |
|||||||||||||||
25 |
塔营子所 |
1 |
|||||||||||||||
26 |
扎兰所 |
2 |
|||||||||||||||
27 |
平安地所 |
1 |
|||||||||||||||
28 |
王府所 |
3 |
|||||||||||||||
29 |
红帽子所 |
2 |
|||||||||||||||
32 |
太平所 |
2 |
|||||||||||||||
33 |
七家子所 |
1 |
|||||||||||||||
34 |
紫都台所 |
2 |
|||||||||||||||
35 |
化石戈所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