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2021-06-02 09:22:26

关于选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泰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要求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该岗位从事执法一线活动,适合男性。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现为泰顺县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单位身份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其他要求: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乡镇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6月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撤销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6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环保大楼706,联系人:黄东东,联系电话:15088550166(620166),邮箱地址:805155581@QQ.com。

2.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经单位同意盖章,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考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本次选调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面貌、岗位匹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宜选调的对象,空缺职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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