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选聘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公告
四川旅游学院关于公开选聘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的公告
四川旅游学院是教育部2013年批准设立的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中国第一所以“旅游”命名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计划”基地;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单位、世界中餐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饭店协会副会长单位、教育部餐饮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设有四川省“2011川菜产业化和国际化协同创新中心”“2011川藏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肩负“强旅报国”的历史使命,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传承中国优秀旅游、烹饪文化,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学校主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占地面积67.20万平方米,设有12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近万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具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背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行业资源丰富。
二、岗位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财务等工作职责。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实施计划;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科研和教学团队建设,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保证完成人才培养计划;做好学术梯队建设、教职工培养等有关工作。履行学校规定二级学院院长的其他工作职责。
三、薪酬待遇
(一)校内人员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校外人员
1.全职引进(进编):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采用年薪制方式,薪酬待遇依据人才自身条件、承担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而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其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2.柔性引进: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柔性引进,实行弹性工作制,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月,施行协议薪酬方式。聘期内年薪将依据人才自身条件、工作时间、以及承担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而定。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2日。
报名人员将《四川旅游学院二级学院院长选聘报名表》(见附件)与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相关奖项证明等)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sclyxyzzb@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等遴选程序,最终择优聘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97017(18628066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