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三明市直属学校专项招聘补充报名通告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市直属学校专项招聘研究生和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补充报名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市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0〕38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85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发〔2020〕285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因部分岗位空缺或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现对部分岗位(见附件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进行补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含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下同〕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相一致。
2.面向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招聘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5.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主管单位审核。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其中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研究生和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补充报名
1.补充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598-8222954。
2.补充报名方式:本次补充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21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2021年三明市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人事科418室));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1年三明市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就业推荐表、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提供笔试合格证明)原价和复印件一份。
3.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需到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与具体要求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在三明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后的面试成绩排序;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在编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如体检和考察对象为2021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因未能按期取得与岗位条件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通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mjy.sm.gov.cn)单位校园网等发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98-8231209。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及参加面试时需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行程卡(闽政通APP),配合安检人员测量体温及提供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3)。
(二)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