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通开放大学招聘8人公告
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开放大学官网(www.ntou.edu.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 硕士研究生,1986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6月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本校招聘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6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余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报名表(见附件2)。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ntkd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4.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16:00
5. 资格初审: 2021年6月15日16:00前完成
6. 陈述申辩: 2021年6月16日16:00前完成
7.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6月17日16:00前完成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 资格初审。南通开放大学依据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在材料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申辩及异议的反馈处理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进行。
3.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开放大学官网(www.ntou.edu.cn)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再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资格复审。2021年6月26日8点到下午17点在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14楼第一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会及时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签订《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对资格复审有疑议的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素质、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详见《岗位简介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和内容。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告。面试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2.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日期: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由南通开放大学另行通知。
3.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试讲分数高者在前。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予以公告,并由南通开放大学通知应聘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出具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放大学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2021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拟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513-83559926、13228803061
联系人:杭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13-85215749;学校纪委办公室0513-83559270
南通开放大学
2021年6月2日
附件1: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南通开放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4: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