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招聘10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6-03 16:20:52

山东公路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始建于1979年,隶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是一所以培养交通、公路行业高技能人才为主,集职工培训、驾驶培训、成人教育、试验检测和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办全日制技师学院。学院是国家重点技工院校、交通部教育司命名的“教学质量A级学校”、山东省重点技工学校、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技工学校、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6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6.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7.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公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gl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9:00—6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公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glxy.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提交报名岗位。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或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教师7、教师8采取简化程序,无报名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sdglxy.com)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3日9:00—6月11日17: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何时打印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以及《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2)现场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sdglxy.com)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可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⑤招聘岗位有中级职称证书及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须在招聘简章发布日之前取得)。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⑦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⑧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相关表格、证明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

(三)考试

教师1—教师6采用的招聘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比例为50%。

教师7、教师8采用的招聘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100%。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教师1—教师6笔试主要考察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时政、党史、国学及其他综合类知识,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笔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教师7、教师8根据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7、教师8采用面谈交流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储备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打印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教师1-教师6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师7、教师8面谈交流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关于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8631013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26777号,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图书档案馆617室

邮编:250104

七、其他

1.学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紧急预案,备好相关防疫物资,考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查验考生14天之内的行程和健康绿码,并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出现体温异常考生带至备用场地。同时,为防止考生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出现体温超过37.3度等特殊情况,设置备用候考室、备用考场、备用休息室。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2021年6月3日

附件: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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