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共9名,详细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中午12:00。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发表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扫描件;或理论文章发表的主流媒体报道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请将以上应聘材料与《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无需转成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压缩包请以“2021年辅导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并控制在10M以内。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待资格复审时再核验原件。
应聘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和人事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如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则在岗位招聘计划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至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通知拟聘人员到我校医院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及未到岗的人员,或因为工作原因增加岗位,可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考核时间:考试结束后即开展考核,考核时长为两周。
(三)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辅导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纳入事业编制,并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二)其余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设置监督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0076、3698160、3676589
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