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招聘教师50名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5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区纪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主要为管城回族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招聘名额共计5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2021年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中小学在职教师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附件1中近三年毕业生要求为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六)其他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替代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和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创新街小学(郑州市紫荆山路86号)。
(二)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2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
4、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6、中小学在职教师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近三年毕业生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三)注意事项
关于报考人员为近三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关于报考人员为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报名或者本人所报岗位和考试科目不相符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中小学在职教师的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管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六、近三年毕业生的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3,笔试加分审核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
4、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试讲
1、确定试讲人员名单:进入试讲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试讲满分为100分。
2、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试讲资格而造成达不到3:1试讲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3:1试讲比例要求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试讲成绩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二)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四)新聘用人员将根据分配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如果没有相应的岗位,则按照低一级职务岗位兑现工资。
(五)新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6339154、0371-61315609
监督电话:0371-6624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