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招聘2人公告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2021-06-04 10:55:49

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高校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年龄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八)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九)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及到校工作,并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一)岗位名称:

人文社科研究院(航运发展研究院)行政管理岗。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沟通联络协调工作;

2.负责智库成果征集、整理及发布工作;

3.负责智库内参、刊物的编辑及推送工作;

4.负责各类研究报告的整理及编辑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智库专家及相关人员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召开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8.负责文秘、档案及宣传组织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数量:2名。

三、工作待遇

工资结构和标准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进修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17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1)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该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核定。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9217、84723931

2.应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

3.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

2021年6月3日

附件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doc

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3:亲属关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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