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处级、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广西行政学院区直机关分院是培训区直机关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学校“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内设6个中层机构,现有教职工53人,同时聘请了一批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为客座教授,形成了一支专职与兼职结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学校每年举办常规主体班、专题研讨班、委托培训班等60多班次,每年培训学员6000多人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批德才兼备的领导人才和理论骨干,充分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党校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3.须同意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原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2021年6月3日);
2.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3.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其就读的境外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正规高校)。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至6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应聘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广西机关党建网下载并填写《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制成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gwdxz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表(须贴近期照片)、身份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单)、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参与科研课题、论文著作等。笔试当天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单)原件及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复核。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2021年6月17日至25日)
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应聘人承担。我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考试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程序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当教师岗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6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该教师岗位增加笔试测评环节。
笔试的具体安排,以我校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不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数原则上按不少于1:3比例开考。应聘人员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决定是否开考。
3.其他事项。
(1)面试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gov.cn)网站上公布(包含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指定区域及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gov.cn)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经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考官7人,由本单位及外单位考官组成。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第二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实施,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87277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党群人事部 黄老师 0771-5880184、0771-5870936。
七、其他事宜
参加招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21年6月3日
附件1: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