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钦北区特岗教师招聘300名公告
2021年钦州市钦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1 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精神,根据钦北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 2021 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 年钦州市钦北区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300名(具体科目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按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1 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执行。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我区招聘工作程序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复审和二次志愿、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岗前培训和签约聘用七大项。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初审按自治区要求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自行报名。
(二)资格复审和二次志愿
1.资格复审、二次志愿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6日-27日
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钦州市政通街2号)。
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对报考人员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
(2)专科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学校提供所学专业属师范教育类的证明或成绩册,对尚未领到毕业证的毕业生,按规定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补验,截止时间不能提供补验证件的不予聘用。
(3)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以上需审验的证件均为原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审后,原件当面退回。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必须是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资格现场复审通过的考生,发给《准考证》,需带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相片 2 张(小 2 吋)。
3.二次志愿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2021年钦北区中学特岗教师设岗到校的岗位表(现场发布),现场填写报考岗位,面试和聘用均按设岗岗位进行。
4.资格复审现场防疫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钦返钦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境外来钦返钦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亦按此执行。
(三)考试方式:面试
1.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3.面试内容和程序
面试主要是教学能力考核,步骤为:试教、答辩。
(1)试教内容:钦北区2021年春季学期使用的中小学教材(考试内容现场抽取题目进行备课和试教)。
(2)答辩:由命题组命题,考生当场抽取进行答辩。
(3)面试时间和分数占比:
面试时间为20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赋分100分(试教占70%,答辩占30%),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4.教学能力考核要求
(1)试教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对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课堂教学组织、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及普通话表达、板书设计等教学基本功;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答辩在试教结束后进行。
(2)外语类专业的用外语进行试教,非外语类专业的用普通话进行试教。
(3)考试组织机构只提供教室、黑板、粉笔等基本教学设备(音乐、体育器材根据考试需要提供),考生不得自带教学设备或教具进入考场,不安排学生旁听,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
(四)确定拟聘对象
1.根据考生成绩,对应考生所报岗位,按1:1 的比例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对象。若出现末位考生面试分数相同时,以面试总分(七位评委评分总和)为准,高分胜出。
2.个别岗位应聘人数少于设置岗位招聘数造成的空缺岗位和出现二次以上弃聘造成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情况、学校岗位和学科需求,将空缺岗位调整到其他急需岗位择优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应聘者按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和资格审查,符合聘用条件的呈报钦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名单公示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
经公示无异议,由钦北区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岗前培训
我区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不参加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上岗任教
1.聘用为我区特岗教师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2.我区根据自治区特岗教师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公办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办法,由聘用单位(任教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特岗教师聘用年限、工资标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聘用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关系以及聘用期结束后的去留等事项,按国家、自治区特岗教师管理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阳光操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精心组织,确保今我区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1 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 号)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7—3686697。
钦州市钦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