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庆阳市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镇原县2021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市委组发〔2018〕6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在职事业干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5名、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1名、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1名、县种子管理站1名。
二、选调范围
镇原县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服务期满项目人员。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期);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6月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6月及以后出生;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具备《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的各类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县人社局负责,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职位专业设置,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执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县人社局607室(林水大厦6楼)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的《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3.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选调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通知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人员要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两部分实施:一是公共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二是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根据选调单位职能和岗位要求,测试工作适应能力和实际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的经汇报镇原县2021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面试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依照测试成绩(公共知识测试×40%+业务水平测试×3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打分,满分为100分,并形成考察报告。要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由选调单位向考察对象单位及本人作出说明并依次递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90%+考察成绩×1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单位自行组织拟选调人员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体检结束后,各选调单位将体检结果上报县人社局,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顺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镇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1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7126262
附件1: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