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丽水缙云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来源: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1-06-04 16:28:08

2021年缙云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61号)精神,2021年缙云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共60名,其中小学全科5名、初中语文10名、初中数学10名、初中英语5名、初中科学 4名、初中历史与社会10名、高中语文5名、高中数学5名、高中地理3名、高中生物3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缙云县户籍,立志为缙云县教育事业服务,并愿与缙云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和承办院校

各招生计划及承办院校详见附件。

三、招录与招聘流程

1.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招生。定向培养的考生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批录取,考生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9至6月30日。定向培养的考生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批录取,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缙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考生名单发至缙云县教育局。

3.缙云县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缙云县教育局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定向培养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4.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网上打印)、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学员,待毕业分配转正后由县财政一次性予以每人一万元补助,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待遇

凡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应根据培养计划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后,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缙云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考生综合学习成绩等情况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学校任教,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问题考生可向缙云县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78-3140612。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021年缙云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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