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保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民生工作;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志于医保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医院、药店、医药企业等相关工作经历;
4.市区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7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8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办公室209室(延安东路664号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二楼)。联系人:丁沁颖,联系电话:89102765。
3.报名资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应聘报名表》(附件1)1份。
4.其他事项:报名时请出示健康码。
(二)资格审核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方式
视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笔试,原则上采取直接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若笔试,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的1∶3确定,面试笔试成绩按1:1记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取人员统一与绍兴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应岗位。
四、工资待遇
按越城区(高新区)现行编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举报监督电话
89102798。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