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招聘公告
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隶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始建于1952年,总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米,是一所拥有16个教学班,650多名幼儿,80多名教职员工的省示范性公办幼儿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hunan.gov.cn/)、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Wxinxiang)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http://bm.hnrcsc.com/)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7日9:00至2021年6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http://bm.hnrcsc.com/)报名端口,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①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jpg格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④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如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正常报考,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时间、地点,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比例入围时排名末位且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①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相片”栏粘贴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应聘人员承诺”栏由本人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②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④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试教通知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试教有关具体事项,视情况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告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专业技能。
试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现场备课、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理念、业务知识和教学技能等。试教环节包含一项才艺表演,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有关器材需考生自备。
②应聘会计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业务能力等。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当天反馈应聘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体检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放弃资格者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最多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省委秘书长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17695(厅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689399(驻厅纪检监察组)
0731-82215929(厅机关纪委)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2021年6月7日
附件1: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