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第二号)

来源:温州人才网 2021-06-07 17:52:00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第二号)

 

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按原招聘条件继续报名、降低招聘条件继续报名等:

一、按原招聘条件继续报名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录人数

性别

岗位说明

任职条件

学历要求

年龄条件

其他

0101

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

1名

担任一线水域救援指挥,负责近岸水域救援队日常执勤训练和队伍管理工作。

持有相关行业认证的水域救援资质,具备两年以上水域救援经验,有一定管理、组训能力。自愿从事水域救援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6至40周岁

1.具备水域救援教练资质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以政府雇员的形式进行聘任,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季度25天集中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年薪16万以上(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

0102

水域救援队员

3名

从事一线水域救援等工作,需担负船艇执勤战备任务。

持有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救生员证或者相关行业认证的水域救援资质。自愿从事水域救援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0至35周岁

1.具备水域救援基础技能的,或有海军服役、从事过水域救援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10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平均月收入约6500元(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

0104

消防执勤车驾驶员

4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必须持有B2(含)以上驾驶证,且有2年(含)以上驾驶经验,自愿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能够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

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2至40周岁

1.有部队服役经历或有车辆维修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实行“做三休一”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9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 平均月收入7000元以上(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瓯江口新区

二、降低条件继续报名岗位

0103

船舶驾驶员

2名

从事海上船艇驾驶和维护保养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必须取得海事部门认证的丁类(含)以上船舶驾驶的相关证书,且有2年及以上航行经验的。自愿从事船艇驾驶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5至60周岁

1.具有船艇维修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10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平均月收入约7000元(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上述材料送至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158556195,0577-63369119。

四、其他事宜(详见原公告)

附件:报名登记表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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