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招聘备案人员公告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2021-06-08 08:55:45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7〔72〕号)相关规定,参照自治区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41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备案人员进行管理,具体条件等详见《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中要求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有违反赛风赛纪、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xsport.gov.cn/)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nxtzy.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9:00至6月18日(星期五)18:00,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简历》(附件3)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nxtzy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最高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虑当前疫情情况,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考生与学院各留存一份。

5.应聘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7.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五)笔试。

1.根据《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的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岗位须参加笔试。免笔试岗位中,若报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超过1:10(该岗位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之比)进行笔试测试;等于1:10或达不到1:10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笔试方案,报自治区体育局审定后组织实施。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属于加试部分,用于选拔面试人员,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考查从事高等教育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考试考查应聘者应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名额与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日内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面试。

1.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报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后实施。

2.面试的方式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教学试讲、带队试训),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面试公告提前一周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审查等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其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

1.体检工作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委托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考察。

1.对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工作情况的,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延长30日。

5.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工资等相关手续,户籍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符合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不占用该岗位原职数;报考同一岗位的本科、研究生应聘者按照原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五、相关要求

1.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个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因已被聘用人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招聘过程中,凡涉及递补的环节,均递补一次。

3.招聘工作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4.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5.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6.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教师岗位,13629588980)、张老师(教练员岗位,18909510019)、金老师(其他岗位,13895671386)。

举报电话:0951-3301016。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http://www.nxsport.gov.cn/;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nxtzy.com.cn/。

单位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联系单位: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办公室(办公楼308室)。

附件1: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简历.xls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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