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斗门区政府购买基层岗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斗门区政府购买基层岗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斗门区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因有聘用人员自愿离职等情况,现空缺岗位1个。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2020〕35号)、《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0〕15号)、《关于印发斗门区2020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针对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
毕业2年内(2019届、2020届)的珠海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或在珠高校毕业生,以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和云南怒江、阳江、茂名等本市对口帮扶地区高校毕业生(均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含在本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1年及以上仍无接收单位的失业人员);
(四)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人员(需提供助学贷款申请书、银行审批材料等辅证材料);
(五)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通知书》等相关辅证材料,在珠海市认定的人员可经系统查询,不用提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收件)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就业促进股梁小姐收(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2782478 。邮寄报名资料以签收时间为准(截止6月15日下午18:00)
3、报名材料(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1)《斗门区政府购买基层岗位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报名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大专学历只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符合优先聘用的人员,对应招聘对象中五种人员身份提供相应证件或相应辅证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带齐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邮寄报名的考生请在6月15日、16日带齐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斗门人力资源网有关公告。
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优先聘用情形人员成绩单列排序。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和斗门人力资源网公布。
(三)体检
由应聘人员自费到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用人单位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和斗门人力资源网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合同制职员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四、待遇及服务期限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0〕15号)规定,用人经费为每人每年6.7万元。被吸纳到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不再以政府购买岗位方式续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岗位工作期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岗位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剩余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的,可重新招聘。新招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原招聘人员剩余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7、不服从分配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先按优先聘用人员,再按其他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和斗门人力资源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政府购买岗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782478
监督电话:0756-278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