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计算机办公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6月30日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2.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 |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类别 |
学历层次 |
最高年龄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研训中心专职工作人员 |
6 |
学习形式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艺术设计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土建类 |
教育系统相关岗位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 |
教育督导专职工作人员 |
6 |
学习形式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 |
教育系统相关岗位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 |
3.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已经被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聘用的人员;
(5)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4.证书起止时间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1年6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6月15日。
三、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下同)、福建省海峡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www.fjshxedu.cn,下同)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
1.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wjx.top/vm/rxhsieP.aspx
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热线18695610166(工作时间),联系人:汤老师。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8:00。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时当面提交个人信息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贴在自行打印的表格相应位置);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并出具毕业院校的证明性材料(证明时间参照证书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材料;
(5)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所有证书及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调剂至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其他岗位招考人数较多,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统一对外公布。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每天报名结束后将在福建省海峡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初审结果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海峡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初审结果咨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8:00(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初审结果咨询电话:13809501043(工作时间),联系人:江老师。
2.资格复审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书面原件材料审核,需报考者本人前往现场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需提供材料为:考生报名表(见附件)、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8:00(工作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地点:福建省海峡教育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8号恒力博纳广场(南区)一号楼十五层。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后期我局将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名单以及面试须知,敬请关注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或福建省海峡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并准时参加面试。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计算机办公能力操作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行政业务能力测试,题型全部为行政工作场景操作题。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福建省海峡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本次考试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3.成绩及拟聘用情况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查询成绩及拟聘用情况。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初审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福建省海峡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佩戴口罩并凭《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原件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2.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或由本人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主要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考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福州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3.聘后具体岗位职责根据考录岗位要求及局工作需要定岗定责。
4.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服务期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否则计入个人诚信记录黑名单。
九、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工作时间)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局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01568(工作时间)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