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玉溪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疾病控制业务工作发展需要,我单位拟招聘编外人员2名。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单位安排;
3.具有较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及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的身体素质和技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行政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检验
(一)人数:2人
(二)专业、学历、年龄、证书要求
1.专业要求: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
2.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
3.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至2021年6月30日);
4.取得检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民族、生源不限。
三、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试用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者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名字)。所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收取A4纸复印件一份,并如实填写《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若报名人数≥3人,则通过面试考核择优进行下一步程序;若报名人数≤2人,则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1.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考核时间:6月18日上午8:30,地点: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小会议室。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时间待通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单位试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新进入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定额工资1500元。
四、聘用、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劳动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聘用期工资待遇约2000余元(以实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为准),由基本工资、学历、职称资格证、工龄组成。
(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生育险等相关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五、休息日和节假日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后,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以外的编外人员招聘考试。
(五)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7-5012453(疾控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7-5017508(县卫健局人事科)
0877-5051027(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