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楚雄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强化实体型学院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教务管理效率与水平,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事业编制专职教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专职教务员(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五)性别:男女不限;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6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到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现场登记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现场填写《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
3.应聘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往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复印件。
(2)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招考形式及时间
视报名情况确定本次专职教务人员招聘考试的形式(笔试或面试)和时间。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cx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体检
公示期满,学校将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参照招考成绩依次递补。
九、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录用规定与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重新聘用或解聘。
十、待遇
(一)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教务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基本工资包含楚雄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学历工资,岗位工资因岗级而异,校龄工资按50元/年的标准逐年递增,奖励工资视年度考核等级发放。
本批次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省、州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8—3133071 0878-3369211
十二、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十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878-3369213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