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浙江工业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素有“人间天堂”之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为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2011计划”牵头单位、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入选单位,学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现有67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现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19383人,在读各类研究生1125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52人),留学生1160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324人,其中专任教师2363人,正高级职称教师568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05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46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45人。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为己任,建设多类型创新载体,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有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省部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教学平台。学校的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先后有600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11项。
“勇立潮头谋发展、真抓实干谱新篇”,奋进的浙工大正在建设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我们诚邀海内外英才共创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全国较早设立材料学科和材料专业的单位之一,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了一系列高层次的科研平台,并在先进高分子材料及工程、能源转换与控制新材料及器件、金属材料及表面工程等领域形成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重点研究方向,在磁电、柔性显示、生物医用等新材料及器件方面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已被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A类)、也是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浙江省属高校首位。“材料学”学科于2015年12月进入ESI国际排名前1%,现位列前0.323%(2021年5月)。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拥有教职工87人,其中正高职(含引进校聘)占40%、副高职(含引进校聘)占43.6%,有博士学位达83%、有1年以上海外学术经历的教师达52%以上,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共58人次。现有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62人,在站博士后9人。
一、招聘方向
学院招聘的学科、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主要为:有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或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专业背景,从事轻质高强复合材料、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光电磁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或柔性显示材料等方向研究。
二、招聘岗位、待遇及应聘条件
应聘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身心健康。
招聘岗位 |
生活待遇 |
工作条件 |
应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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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 |
一人一议 |
一人一议 |
两院院士或具有相当水平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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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约75-100万元,安置费300-500万元,提供周转房 |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启动经费等,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
长江、杰青等国家级领军类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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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约65-70万元,安置费150-250万元,提供周转房 |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300万元 |
理工类≤45周岁,社科类≤50周岁; 入选国家级青年类人才项目或具有相当水平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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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 |
年薪约50-55万元,安置费150万元,提供周转房 |
科研启动经费50-100万元 |
理工类≤45周岁,社科类≤50周岁;入选省部级人才项目或具有相当水平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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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英才 |
运河 青年学者 |
年薪40-45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100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80万元 |
38周岁(社科类43周岁)以下;1年以上在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 |
特聘 研究员 |
年薪25-3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80-8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 |
38周岁(社科类43周岁)以下;1年以上在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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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 副研究员 |
年薪18-22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70-7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 |
35周岁(社科类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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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
年薪16-2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60-7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
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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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
A1型≥42.5-60万;A2型≥38.5-60万;B型≥31-60万;留校后提供60-80万元购房安置费。 |
由博士后流动站和合作导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
35周岁以下 |
有关待遇说明:
1.年薪是指全年税前总收入(包含单位配套的社会保险部分),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政策发放;
2.购房安置费包含安家费,按学校政策发放;
3.教师子女可入读浙江工业大学幼儿园(甲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杭州市公办学校。
三、应聘所需材料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邮箱mse@zjut.edu.cn,邮件、附件标题注明应聘方向、申请岗位等字样。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 0571-88871517(骆老师)、+86-0571-88871519(董老师)
电子邮箱:mse@zjut.edu.cn
五、其他事项
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成就人生事业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