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招聘环保协管员公告
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招聘环保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协管员,协助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招聘职位:环保协管员
(二)招聘名额: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6月8日之后出生);
(六)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七)符合《仙游生态环境局环保协管员岗位一览表》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3:00-5:45)。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仙游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55号3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仙游生态环境局招聘环保协管员报名表》;
(2)户口本(本人及户主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在仙游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hbj/)公示3天。
(三)面试。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仙游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hbj/)公示5工作日。
(四)体检、资格复审与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仙游县医院进行。具有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资格复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须由应聘人员提供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同意解聘证明(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省内“双学历”、“双专业”应聘人员须在省教育厅网站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历双专业”查询认证等材料。
3.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仙游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hbj/)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资格复审、公示等任一环节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体检、资格复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经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限贰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包干);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1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社保、工伤、失业等保险费用),出差下乡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需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三)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公告、公示均通过仙游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hbj/)发布。报名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报名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五)报名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仙游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黄主任 1 3 6 4 6 9 8 0 0 8 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45 ,下午3:0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