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简章

来源:防城区人民政府 2021-06-09 17:07:33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者或相关的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城路荣桂建材城13栋2楼招商局办公室收,邮编3258009(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3258009@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覃金冰,联系电话:0770-3258009。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工资及相关待遇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补贴,并享受五险,工会福利。

(二)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应聘者须知

(一)进入面试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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