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驾驶员2人公告

来源:洪泽区人民医院 2021-06-10 09:41:26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2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初中及以上学历者;

5.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无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请在规定时间本人前来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现场填写《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报名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驾驶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4)提供个人简历,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本人。

4.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1米以上,有序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四、资格审查

由洪泽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核办法

1.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

2.面试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21年6月23日下午15:00开始。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及公布: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zqrmyy.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在应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
2.体检工作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zqrmy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监督电话:

洪泽区人民医院纪委:0517-87280983

2.咨询电话:

洪泽区人民医院:0517-87283428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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