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营山县体育运动中心选调2人公告
关于营山县体育运动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营山县体育运动中心面向全县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流动条件的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以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身心健康,形象端正。
(四)无违法违纪记录,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能熟练操作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办公软件。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 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不能流动的。
6.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适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选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08:30至6月25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携带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地址: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奥体中心体育馆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东104室,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0817-8213850)。
2.报名所需资料:
(1)《营山县体育运动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4)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2)。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3.开考比例。本次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比例,将调减或取消本次选调名额。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领取准考证:请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在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奥体中心体育馆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东104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调岗位名额的比例为3:1,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岗位名额3:1的职位,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主要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专业素质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下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该职位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人员。如再次出现对于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调人员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报考相关条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体检结果、综合考察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合格的,进行试用。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
(七)试用
试用时间6个月,试用期满经过考核,称职者按程序调入,不称职者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工资由原单位发放。
(八)调入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联 系 人:李建波
咨询电话:0817-8213850(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因本人联系方式不正确、不畅通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提示。请广大报考者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者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候考期间按要求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营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营山县体育运动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