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公告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苍南县户籍。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A1驾照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C1以上驾照且驾龄在3年以上, 具有A1驾照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二、招聘程序
1.技能测试
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技能测试,按技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
按招聘人数的1:3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政审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苍南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苍南县人民法院南门值班室。咨询电话:64771500。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并填写《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
(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经试岗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