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富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通告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2021-06-10 17:10:40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通告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卫生监督协管员22名(属编外人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岗位详细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服从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的工作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开展全县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巡查,协助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完成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或其他资格。

4.具备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职业禁忌性传染疾病。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 年6 月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由富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告发布

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16日(下午5:30分前)。

2.报名邮箱:770822725@qq.com,联系电话:0876-6127170

3.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扫描件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富宁县卫生健康局(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律取消招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表报名。(须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和聘用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富宁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出现自动弃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笔试成绩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1:1进行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到富宁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富宁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

经资格复审、面试、笔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nf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须按规定到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聘任后,即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1.应聘者经择优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间工资3500元/月(含工伤险)。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45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及单位部分+绩效工资),实行逐年增资的工资增长机制,年度考核合格且继续聘用的人员,逐年每人每月增资100元。绩效工资按《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绩效考评和分配方案(试行)》进行考核兑现。休假福利按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职在编职工请休假制度进行管理,食宿自理。

2.聘用期间如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可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视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以最新要求进行特别说明: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距考试当天前近3天内的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彩色打印。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相关要求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相关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876-6130486。

(六)此通告内容如与上级相关通告内容有冲突的,以上级相关通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业务联系人:胡老师、杜老师

县卫健局联系电话:0876-6127170

附件1: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监协管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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