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委统战部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丽水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由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名。其中综合岗位1名,限女性;信息宣传岗位1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报考综合岗位的,要求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文书工作经历的优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报考信息宣传岗位的,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媒相关专业的优先,具有信息宣传、文字写作工作经历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准招聘的;
3.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人才网(http://lsrc.lishui.gov.cn/,通知公告栏),丽水统战网(http://tzb.lishui.gov.cn/,公告公示栏)。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1日下午17:00止。
报名网址:https://jinshuju.net/f/dGHZ8H
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咨询电话:0578-2098752。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上述网址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社保证明及单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工作成果等资料,报考信息宣传岗位的,需上传由本人独立撰写的2-3篇信息宣传报道或综合文字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比选
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优先条件等情况进行比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本次面试委托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且未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录用人员有离职或解除聘用情况,招聘单位可从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参照丽水市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旅居史的,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丽水市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附件:比选方案
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