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厦门市城市水环境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招聘启事

来源:华侨大学 2021-06-11 08:12:55

华侨大学厦门市城市水环境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技术人员启事(2021年6月)

 

因工作需要,我校厦门市城市水环境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技术人员2-3名,工作地点为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承担团队在研项目的研究和横向应用推广工作;

2.协助团队进行实验室仪器的管理维护和运行;

3.协助团队进行研究生科研活动的指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4.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具有给排水设计、外部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横向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一定的英文书写和交流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英文文章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1年6月27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硕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至cchen@hqu.edu.cn。

(二)考核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境外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陈老师,18750227157。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6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