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2021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29年,直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近年来先后获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学院设有永安校区,拟设福州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等5个专业教学系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智慧水利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及《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5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2020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将本人(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最高学历、学位及学籍网络查询验证报告;(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6《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syrs123@163.com报名。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省内其他高校在编人员报考者须于报考时提供;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内容为专业试讲答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应提供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本校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认定。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防疫期间面试有关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面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面试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面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面试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面试当天报到时或面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面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入编。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2.按《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实行年薪制待遇的,由学校与拟聘人员一事一议。
3.如拟聘人员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66000
电话:李老师0598-8823838陈老师0598-8823872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4日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