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泰安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10人公告
2021年泰安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适应新时代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计划招聘11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户籍地、工作地或生源地为泰安市主城区街道或泰安高新区辖区。
3.品行良好,政治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0日-2003年6月10日),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优先。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工资格证书(初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加1分(不重复加分);3年(不含)以下城市社区工作经验者、取得社工资格证书(中级)加2分;具有城市社区3年(含)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加3分。最高加3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8.应聘条件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21年7月10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严重劣迹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身体因患疾病处于医疗期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10人。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
(一)考试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1日10:00—6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2日9:00—6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gxq.taian.gov.cn/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应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符合条件加分人员请提供相关材料。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工资格证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须提供党员所在支部证明、退役军人证、社工资格证、学历证书;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请提供社区工资明细表或社保缴费明细由时任社区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专业加分人员请提供相应毕业材料。
以上材料面试前提供,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21日12:00至6月26日09: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社区工作事务、党史知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09:00-10:30(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报考人员应按时到达考场,未按时到达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注意事项: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及加分。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加分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二)人员范围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具有城市社区工作经验、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等顺序确定人选。
(三)体检方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未在体检当天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方式
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空缺的岗位,可通过补录程序依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时不进行补录工作。
六、公示及录用
经上述考察程序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七、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方,本次考试所有通知将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辅导班。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名咨询电话:8913615
监督举报电话:8938338、893825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7:00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泰安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