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乐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人公告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2021-06-11 10:52:15

乐山高新区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助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熟悉现代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3)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报名邮箱lsgxqdj@163.com(邮件主题备注:招聘岗位+岗位编码+姓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09:00至6月18日09:00。

3.报名资料:

(1)《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4)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5)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原件扫描电子版)。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写《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的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条件由资格复审最终确定。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对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调配到其他岗位参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及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带证件及相关资料或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缺考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四)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的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复检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乡镇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资格。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新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聘用到与“两委”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社区),聘用期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第1个聘期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续聘。聘用期间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按市区有关文件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在招聘全过程中,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833-2599503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报名采取邮件回复方式确定是否报名成功,若3日内未收到报名反馈信息的,可电话咨询。

(三)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0833-2596622

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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