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湖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湖口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4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矫正岗10人;人民调解岗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招聘过程中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的;
6.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条件:
社区矫正岗:
1.具有国家承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2.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人民调解岗:
1.仍在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且满1年以上的;
2.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每日9: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湖口县司法局二楼基层工作股,联系电话:0792-6332312。
3、报名事项及要求:
①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内免冠白底两寸照片两张;
②报名时现场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然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③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报名结束前。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湖口政府网》上发布。
④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资料伪造或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⑤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当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时,所有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宪法》《刑法》总则、《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考试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如未达到1:3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差额面试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总和计算。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的考生,由湖口县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报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政府网和《法治湖口》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1800元/月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需要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工资按2600元/月执行,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程序递补一次。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湖口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0792-6332312
湖口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0日